母乳喂养的好处虽多,但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却不能勉强哺乳母亲再次怀孕者决不能给孩子哺乳。 母亲患有严重心脏病、肾脏病、精神病或恶性肿瘤时,也不宜给孩子哺乳。因为这时母亲身体太差,分泌乳汁和哺乳都将使母亲无力负担,同时由于疾病的影响,乳汁成分也发生一些变化。患精神病的母亲还可能伤害自己的婴儿。 母亲患肝炎等急性传染病、败血症、或发生乳头皲裂及脓肿者,要暂停哺乳。但患病期间仍要按时挤出或用吸奶器吸出奶液,以免病愈后无奶。 有些药物,如四环素、氯霉素、氯丙嗪、安定、安宁、异烟肼、阿司匹林、磺胺等母亲服后可从乳汁中分泌出来,对婴儿有一定影响。因此,有病的母亲要将哺乳情况向医生讲明,慎重选择药物。如果非用上述药物不可的话,就必须暂停给婴儿哺乳。 母亲患乳腺炎时,乳汁也可能含有细菌,这时可将奶挤出,煮沸后在食用。但若乳腺炎严重时,最好还是将乳汁挤出丢弃为好。 至于感冒发热等一般疾病,只要采用适当措施(如哺乳时戴口罩等),就不需要停止喂奶
楼主写的很好哦~支持下~
谢谢1楼的支持没听说过.在我们家几乎都是生到完还是给宝宝喝奶的呀,也没有什么事发生呀,楼主辛苦了,喂奶前要把乳房里的奶水揉均匀哦,祝妈咪宝宝都健康!谢谢大家的支持评论内容:发表评论不能请不要超过250字;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