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儿童多动症的诊断标准

一、起病于学龄前期,病程至少持续6个月。

二、症状标准:至少需具备下列行为中的四条,其症状严重性可不同程度地影响学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①需要静坐的场合难于静坐,常常动个不停;

  ②容易兴奋和冲动;

  ③常常干扰其他儿童的活动;

  ④做事粗心大意,常常有始无终;

  ⑤很难集中思想听课、做作业或其他需要持久注意的事情;

  ⑥要求必需得到立即满足,否则就产生情绪反应;

  ⑦经常话多,好插话或喧闹;

  ⑧难以遵守集体活动的秩序和纪律;

  ⑨学习困难。成绩差,但不是由于智能障碍所引起;

  ⑩动作笨拙,精巧和协调动作较差。

三、排除标准:不是由于精神发育迟滞、儿童期精神病、焦虑状态、品行障碍或神经系统疾病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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