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提前放学孩子冻死路上

12月24日,衡阳市衡东县三樟乡大源村的田埂上,曾子佳在儿子遇难的地方铺上木板,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记者伍霞摄

天太冷了,幼儿园提前放学,班主任请假,代课老师值班

5岁孩子冻死在回家路上

乡xxx:学校有责任,我们有责任

律师:学校和主管部门难脱干系   

这天特别冷,衡东县三樟乡大源村出现了冰冻;中午12点,上门女婿曾子佳给在村幼儿园上学的5岁的儿子康高阳送午饭,但没看见自己的儿子。 

第二天一大早,康高阳的爷爷在田埂间的沟里发现了康高阳的尸体。   

A   孩子双眼紧闭抓着两把小草

12月22日,当天,全省的最低气温跌至零下2℃左右,株洲南部、怀化南部、邵阳南部、衡阳、永州等地出现了冰冻。

“那天的天气真的是冷,我给孙子穿了很多,外面还加了件袄子。”康高阳的爷爷说。吃完早饭,康高阳的爷爷就送孩子去了村上的幼儿园。

中午12点,康高阳的爸爸曾子佳去村幼儿园,给康高阳送午饭,但是他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

21岁的幼儿园代课老师陈石告诉曾子佳:天气太冷,当天幼儿班的21个学生只来了6人,在11点30分就已经放学了——正常情况下应该是12点放学。

幼儿园的班主任文华山的儿子要订婚,就临时请陈石来代课一段时间。陈石告诉孩子的父亲曾子佳:“他可能是去同学家玩了吧!也可能往上走回家了。”——康高阳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向上走,一条是向下,即通过一片田埂。

由于代课老师陈石说孩子往上走回家了,曾子佳一家找遍了往上走的路,路边的每个队都去找了,甚至还找亲戚把路边的鱼塘打捞了几遍。曾子佳一家唯一没有找的是向下的路,也就是那片田埂。

第二天一早,康高阳的爷爷去田里继续寻找自己的孙子。

“我在一条田间的水沟里找到了孙子。”康高阳的爷爷抹着眼泪。小孩站在一条水深不逾5寸的小沟里,双眼紧闭,双手紧紧地抓着沟边的两把小草。

这个场面,让大家仿佛看到了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康高阳走田埂回家,遇到了这个小沟,他想跨过小沟,却不慎掉了下去。他伸出小小的双手,紧紧抓住沟边的小草,他奋力地想往上爬,无奈他的力气太小,又没有大人路过……一条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在寒冷的日子里。

B 责任的认定和善后

成为最重要的问题

沟边,一个5岁的孩子躺在地上,虽然身上覆盖着许多衣物,但他的身体已经冰凉。抽烟的男子就是失去孩子的父亲。

24日下午,记者在田地里找到了代课老师陈石,她对记者的到来有点紧张:“我是看着康高阳走出校门的,他把衣服脱了拖在地上走,我还叫他把衣服穿上呢!谁知道后来出了这种事情?”

康高阳的班主任文华山心里也很不好受,但同时她也指出自己请假及在同村请个初中文化的代课老师都是经三樟乡政府教育办同意的。

小孩出了事情,责任的认定和善后成为最为重要的问题。

三樟乡政府教育办主任胡竹清,关于责任的认定说了这样的话:“从1月25日起,大源小学的幼儿园已经从公办变成了民办,学区只是从业务上监督和指导工作,幼儿园已经不再归我们管了。”

三樟乡xxx钱永明随后也赶到了现场,面对记者,他承认这是一个意外:“学生出了事,学校肯定负有间接责任,在我们的辖区出了事,我们也负有领导责任,我们也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一事故了,我们会争取让死者的家属得到基本满意的答复。”

——到目前为止,赔偿协议还没有达成,曾子佳说,他有可能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曾子佳是上门女婿,“儿子”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康高阳冻死之后,把他带大的奶奶终日以泪洗面,而康高阳的母亲不敢相信这一切。 ■记者朱玉文 实习生李仲文

□律师意见

学校和主管部门脱不了干系  

湖南省通程律师集团的刘江国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进行相关方面的处理。在这起案件中,在这个农村幼儿园里,没有接送制度的前提下,因为天气原因等一些不正常因素而提前放学,却没有及时通知家长,造成学生回家产生伤亡的,学校应担负相关的责任。其主管部门,只要是有关系的管理部门,也或多或少有责任。

相关新闻 两岁娃娃独自跑回家幼儿园老师竟不知情

侥幸,他们没有出事

年仅2岁零6个月的娃娃独自过马路跑回家,幼儿园老师居然不知道。孩子家长越想越后怕,干脆给孩子转了学。

家住海口市海甸岛的吴女士的儿子小宝于今年8月被送进住家附近的萌芽幼儿园。11月6日下午5点多,她到幼儿园接孩子,幼儿园老师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她的儿子。吴女士失魂落魄地沿着马路到处找孩子。

半个小时后,邻居家的一个孩子对她说,好像看到小宝回家了。她连忙回家察看,果然看到小宝在家门口玩。邻居家一个7岁的小女孩对她说,刚才看到小宝独自在小区围墙外的一个小巷里转悠,好像迷路了,她就把小宝带回来了。

原来,当天下午有家长去幼儿园接小孩,小宝自个儿走出了幼儿园的大门。

吴女士抱着孩子,越想越后怕,从幼儿园回家要过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还要走好几分钟的路,万一被车撞到怎么办?万一被坏人抱走怎么办?如果不是被邻居孩子带回来,万一迷路怎么办?

更令吴女士恼火的是,这件事发生后,幼儿园的园长和老师居然没人打一个电话来询问孩子是否找到。吴女士立即给孩子办了转学。 ■据南海网

厦门2006年2月13日,厦门市的李先生将两周岁大的儿子送到离家约1.5公里远的丽丽幼儿园,之前,小孩已在此入托半学期。当日中午12时55分左右,小孩却出现在家门口。

李先生特意拿起电话向幼儿园了解孩子的现况,管理老师说,孩子现已吃完午饭在午睡。李先生这才确定,孩子是自己跑回家的。

李先生搂着孩子想,从幼儿园到家要穿过一条马路,过红绿灯,还要路过车管所的门口,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这么小的孩子没出什么事情简直是个奇迹,太万幸了。假如孩子被车撞了,或者走失了或者被人领走了怎么办?李先生越想越怕。

在湖里工商12315人员的调解下,幼儿园负责人答应赔偿家长1000元的精神补偿费,退还270元的入托费。李先生说,他要求幼儿园付补偿费,是为了让幼儿园汲取教训,他表示要将这1000元捐给红十字会。■据厦门日报

□相关规定 幼儿园幼儿须有成人接送  

据了解,相关部门对幼儿园接送制度有一套严格的规定。

成人接送:每位幼儿需有成人负责接送,严禁未成年人接送,若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接时,家长需向班主任作具体有效的说明。

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本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幼儿离园时,教师必须亲手将幼儿交予家长,并迅速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的确挺吓人的,现在幼儿教育应该抓紧安全措施,不然谁会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幼儿园?

我快疯了,孩子太可怜了

什么幼儿园阿,中国的法制就应该更健全,对这种失职,渎职的人严判,必须有人对孩子的死负责!!!太可怜的孩子,催人落泪。
魔法橱写到:希望悲剧不再发生!

学习有责任啊,孩子可怜,亲人节哀

最后编辑此帖2008-12-25 22:00:10。

是呀,真让人伤心呀。有关部门得好好反省一下的。好怕啊,好想哭啊。我能体会家长的心情哦。我儿子也有,2岁多了。天天上下幼儿园都是我接我送,幼儿园就在我们单位旁边。。。。幸好他们幼儿园管理不错的,周围都有铁栏杆哦太让人痛心了!可怜的小生命,可恶的幼儿园,不负责任的老师,应该等家长接走孩子后再离开这样的糼儿园应该给它封了,那个提早放学的老师也该下岗了。含苞待放的花蕾没有绽放就此凋谢!学校有责任、代课老师有责任、乡领导有责任,家长更有责任
高猪猪的窝写到:希望悲剧别在发生,多为孩子们更全面的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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