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群众反映某地区有使用中药材“黄丹”配制爽身粉的情况,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黄丹为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即日起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配制、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
黄丹又名铅丹、丹粉、朱粉,系用铅、硫黄、硝石等合炼而成的中药材,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外用药,临床上外用于治痛疔、疖、痈、疮等的膏药调配。但是,黄丹的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属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如果在爽身粉等化妆品中加入黄丹,将导致铅含量超标。铅对人体的危害除了对皮肤有影响外,还会造成神经衰弱、便秘、食欲不振、肝功能损害等。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加强爽身粉等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化妆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备案的配方和工艺进行生产。同时,各省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爽身粉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打击无证生产配制爽身粉尤其是使用黄丹配制爽身粉、非法经营爽身粉等化妆品,以及使用非化妆品级滑石粉原料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省将专项检查情况于5月20日前报送国家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将适时对有关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评论内容:发表评论不能请不要超过250字;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