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孩子成为最后的争夺

         好像是在阿拉伯语系里,离婚被译为生活的拐弯或变道。可再坚强的人碰到紧急的拐弯和变道,都无异于一场灾难。网站上,贾静雯那张憔悴的脸,就印证了这个。

    损失上千万,耗时一年,跨海作战,牺牲个人利益,抛弃上海的房产,双方唇枪舌战、彼此玷污和摧残,只为争夺婚姻里最后的私产——女儿。可想而知,这是两个对生活极认真的人在糟蹋着生活。不仅是法官难以判决,就是我这样的看客也举棋不定,谁能保证,两个拿孩子当私产的人,会给孩子真正的公正?

    周末与一男士聊天,他说,很多夫妻是在孩子大学毕业那天宣布离婚的。为什么?有孩子的婚分外不好离。成年人最怕的就是伤害孩子,所以,他们宁愿牺牲个人的自由和情感。

    但也听到这样的故事。夫妻离婚后,丈夫的家庭执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在孩子长大后,对爷爷奶奶爸爸们却很憎恨,他认为是他们阻隔了他与妈妈的联系。东方卫视的《爱情魔方》却有截然不同的情节,男孩仇视期盼与他团聚的母亲,却视抚养自己长大的姑姑为母亲,只能找来心理咨询师来疏导男孩对母亲的敌对。

    离婚,孩子问题解决不好,从长远看,父母和孩子都会受伤。即便官司赢的一方,伤害也不能幸免。所以,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其实是处理好成人下半生幸福的问题。

    夫妻都抢孩子,也许是爱子心切,也许是把孩子当成下半生的依傍,也许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和完整,也许是认为对方无法好好照顾孩子,也许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这些原因说白了,都是想独占他(她)。

    如果以孩子的角度去考虑,无论谁独占了他(她),都会使他(她)的感情不完整,人生不会快乐。所以,为孩子考虑,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只是抚养,不能剥夺对方的亲情权。

    当然,我也很赞同,把梧桐女的抚养权判给贾静雯,一个不满5岁的孩子,她比需要奶妈和芭比,更需要母亲。

    其实,即便在婚姻稳定的时候,家庭也未必是完整的。何况是在婚姻拐弯或者变道时,清醒冷静地给孩子相对完整的爱,比耗时费力的争夺,更加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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