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结果表明:在孕35周以前,胎儿对光刺激毫无反应,自孕36周开始出现反应,可见到胎儿的眼睑、眼球运动,头部回转而做躲避样运动,孕37周以后逐渐明显。研究还表明:光照运动不仅可以促使胎儿对光线的灵敏反应及视觉功能的健康发育,而且有益于出生后动作行为的发育成长。
光照胎教最好从怀孕24周开始实施,早期可适度刺激。 孕妇每天可定时在胎儿觉醒时用手电筒(弱光)作为光源,照在自己腹部胎头的方向,每次5分钟左右。为了让胎儿适应光的变化,结束前可连续关闭、开启手电筒数次,以利胎儿的视觉健康发育(整理www.8e.org.cn)。
研究还表明:光照运动不仅可以促使胎儿对光线的灵敏反应及视觉功能的健康发育,而且有益于出生后动作行为的发育成长。
温馨提醒:胎儿出生不到10分钟就能发挥视觉的作用,不但能看见母亲的脸,而且还具有认识模型和判断图形的作用。新生儿的视力只能看见30~40厘米以内的东西。这恰好与他在子宫内位置的长度相等,说明新生儿还保留着宫内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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