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后,家属院住户基本都在原地基的基础上盖起来两层楼,有原来的五六十平方到现在的一百八十平方左右。但单位一直没统一办理变更房屋面积的新房产证。始自2007年,公司就向家属院住户发放拆产协议书,协议书意思说以房产证面积的1.5倍还建,没有房产证的新盖房子以750元/平方赔偿。家属院里的居民都很不满意,因为房产证面积还是老面积都是五六十平方。说起房产证也有意思,家属院的房子都是单位统一盖得房子,机构面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出来的房产证面积却不同呢?我们一排中,就我父母的面积小56平方米左右,东边的竟然有六十多平方,真是很奇怪!
关于房价,大家也都很清楚,现在房价飙升,我们北面的小区都卖到三四千平方,为什么开发商要定价750元/平方赔偿呢? 从07-09期间,还有别的开发商来家属院里征求意见,愿意出更优惠的多的还建条件开发,听说,公司内层都不同意,结果人家都走了...................
家属院用水,一直是自来水跟单位井水用的,后来几年前一直用的都是单位的井水,后来前几天,全市的井水都封了,家属院就停了水来源。周六终于来人给按自来水管道了,结果主管道通了以后,并没有是通到各家,而是挑着这家按、那家按,后来一问才知道说是,不同意开发,不签字的补给按了。这不就是要断水吗?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呢......................
应该找谁反应呢,搞不清楚?
本帖的助威记录:助威总计 0 点 | 查看全部记录>>抢沙发拉最近几天去找了单位领导---主管单位领导 答复:不管! 哎,什么人啊,
安上了,呵呵 可安上了评论内容:发表评论不能请不要超过250字;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