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旦怀孕了,工作只能是一种梦想?

怀孕女工的梦想□本报记者 徐统余

从鼓楼医院检查完身体的她来到金陵晚报,边流泪边向“徐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做人事再接行政工作( 小标题) 经朋友介绍,去年6月份王小姐进入江苏科宁舒适家居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宁),任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单位劳资、人事工作。 江苏科宁与王小姐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她顺利“转正”,月工资从1800元涨到了2000元。 王小姐是自学成材的,考过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外地来宁打拼、正处于婚育年龄的她,找工作比较难,如今做了人事专员可谓“专业对口”,薪酬数额基本吻合自己的期望,“我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干活很卖力。” 人事行政部还有一名行政专员,负责档案管理、宿舍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今年2月20日行政专员回家生孩子,单位跟她签订协议约定,她以后不用来上班了,每个月单位支付850元生活费,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至她“三期”结束时终止。 为什么不让生完孩子的行政专员回来上班?对单位的做法王小姐不理解,但觉得单位还是挺人性化的。 在领导的安排下,王小姐接下了行政专员的工作。领导事先向王小姐承诺,这是暂时性的,单位将很快招人。怀孕后单位要跟她“了断”(小标题) 江苏科宁有200多个职工,王小姐每月需要办理很多相关手续,还要做全体员工的工资表,现在又要兼做行政专员的工作。“我每天上班时就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动,整个人累得很。”王小姐回忆,“以前下班回家我睡觉前还能看会书,如今吃完晚饭倒头就睡。” 王小姐仍在坚持,但越来越感到身体吃不消了,多次请求单位尽快招个人分担她的工作。 有些事就是不凑巧。王小姐总感到身体不舒服,加上例假没按时来,2月28日她便到鼓楼医院检查了一下。检查结果出来了,她已经怀孕一个月。 3月3日王小姐向部门领导递交了书面申请,讲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再次请求单位招人做行政方面的工作;她将代理行政专员的工作做到3月13日,这10天时间单位完全可以招聘到人员。 申请书交上去后,人事行政部鲍经理找王小姐谈话。 鲍经理告诉记者,关于双方关系单位让王小姐考虑两种可行方案,一种是“一次性解决”方式,另一种是“参照”单位此前对行政专员的处理方式。 而王小姐对记者说,其实鲍经理只跟她说单位想与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她提出单位可以照此前行政专员的方式处理遭拒。未谈拢单位下达辞退书( 小标题) 不管哪一方说了谎,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鲍经理跟王小姐谈了几次并未达成一致。而3月12日王小姐上班时,鲍经理要求她交出钥匙与资料。 王小姐说自己怀孕了,单位不给说法她肯定不会离开。 当天下午鲍经理弄好了辞退王小姐的书面通知,要求她马上办理工作交接。她问对方到底依据什么解除合同,对方称按劳动法第25条。比较熟悉劳动法的她知道,单位想以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她。 王小姐马上请江苏科宁拿出她违规的证据来。而鲍经理称,如果她不服单位的决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王小姐拒绝交出钥匙与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写着,解除王小姐劳动合同原因有三,一是不服从公司做出的工作安排,且态度恶劣,虽经多次教育仍无任何改变;二是她拒绝交出所掌握的公司人事资料、公司文件柜及办公室钥匙;三是她的行为已经对公司的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干扰,并在员工中造成极坏影响。孕妇正常工作是梦想?(小标题) 事情闹到如今这一地步,最不愿意看到的是王小姐。如果单位同意撤销辞退决定,她还是愿意回去上班的,毕竟已经怀孕的她另找工作极其艰难。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她不理解单位的做法,表示她怀孕后仍然可以继续干人事工作直到临产,生完孩子后再来上班;4个月产假期间单位临时让人顶一下有什么不行! 难道江苏科宁顾虑的是劳动报酬?这个问题其实也不存在。既然单位已经办理了生育保险,那么王小姐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会支付她生育津贴,单位无需另外给工资;生育保险基金还会支付她住院生产的费用,这一方面单位也不要花钱。 到底是什么原因?王小姐百思不得其解。 王小姐已向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请求责令江苏科宁撤销辞退决定。劳动监察昨天打电话到江苏科宁,希望该公司让王小姐回去上班,遭到对方的拒绝。王小姐表示,她很快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递交申诉状。 不管怎么说,王小姐已经离开了江苏科宁。她问“徐记者”,女人一旦怀孕了,工作只能成为一种梦想?

女人不容易女人真的是很不容易,不过建议,宝宝3岁以内没人帮忙看的话,是肯定要做全职妈咪的新劳动法实施以后,企业的经营成本(本来就应该付出的)增加了不少。社会现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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