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妈是一个屈辱的职业吗?

“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断奶,而您依旧有诸多奶水,不妨做我家两月小儿的奶妈吧,联系电话1365……” 近日,奶妈这一职业俨然有“走俏”。有人说,这是旧社会的产物,应该被彻底封存。因为她有辱于女性、穷人的尊严,是一种耻辱的职业。按说,一方需求、一方愿意,在两个前提下,人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一是不能伤害他人,二是不损害人们观念中的伦理、尊严。第一点很好解决,第二点就见仁见智了。正是出于对尊严的不同理解,有些国家禁止卖血和卖淫,有些国家则允许……

某家政公司早在2006年就已经推出奶妈服务,但市场反应一直平平,以前每天最多只有两三个人来打听,真正雇奶妈的人更少。自“三鹿奶粉”事件后,每天都有30多人来咨询请奶妈的事。同时,奶妈的“叫价”也越来越高,请一个奶妈的

“起步价”已升到4000元,那些有学历,长得又还可以的,要价七八千、上万的都有。开价最高的一个,甚至报出月薪1.8万元的“天价”。(9月24日《今日早报》)

奶妈市场的行情迅速蹿红引起了社会各界热议,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奶妈服务违反了人们的道德观念,涉嫌侮辱女性,是旧社会的沉渣泛起,应该予以制止。对这一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现代奶妈”现象并未触及社会的道德底线,“现代奶妈”与旧社会充当被剥削阶层的奶妈决然不同。旧社会的奶妈是佣人或下人,低人一等,而“现代奶妈”与其服务的家庭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旧社会的妇女当奶妈大都因生活过于贫困或被地主、富人所逼,实属无奈,而“现代奶妈”一般没有太大的生存压力,其出售母乳大都是为了增加收入,完全出于自愿;旧社会奶妈的报酬低的可怜,“现代奶妈”的“叫价”可是高的惊人啊。

其次,法律并没有禁止出售母乳的行为。母乳不是人体器官,只是健康的哺乳期妇女身体产生的一种分泌物,出售这种分泌物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对人体分泌物的交易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加之考虑到精子、卵子等人体生殖细胞可以出售,母乳交易亦当属可行。

第三,母乳成为商品是市场强烈需求的结果。其实,不仅温州市,“现代奶妈”现象已经在全国很多城市迅速升温,有两方面的因素促成了眼下母乳市场的火爆,一方面,一些产后妇女为了保养身材,不愿意以自己的母乳喂养婴儿,或者患有某种疾病,不能亲自母乳喂养,或者有些母亲母乳不足,无法满足婴儿的生长需求;另一方面,近年来接连出现的问题奶粉事件让母乳替代品饱受质疑,越来越多的“缺乳”家庭希望孩子能够得到母乳喂养。同时,一些健康的哺乳母亲母乳过剩,而且有出售的愿望。如此,一方有需求,一方有供给,而且需求远远大于供给,母乳市场不红火才怪呢!

总之,“现代奶妈”卖的是“市场奶”,不是“剥削奶”,正大光明,既不违法,也不丢人,没有什么可指摘的。

楼主说的没错...奶粉事件太让人伤心了~~~~~~~~~~~~~童装..床上用品..睡袋..有喜欢的就出个价钱..如果可以我就卖~~~~~~~~~~~~~我要装修房子了..马上成为房奴~~~~~可批发~可换购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类似的奶粉事件。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尽管楼主说得很有道理,但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__^*)香港缺货真的严重, 这段时间跑遍了香港, 热门的奶粉都缺啊, 好不容易昨天居然意外地发现有美赞臣3, 居然开了个天价220元, 晕。。。。香港真的少见会开天价的奶粉, 纵然缺货, 但乱开价的还是非常少的, 而且还都自觉地按原价留给熟客。。。看到大陆来的客户一般加价都不卖。。。。从这一点可以看到港人的职业操守真的不错。。。一点都不屈辱路过,顶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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