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怀孕过程中,孕妇至少要做四次B超:
停经50天后做第一次B超
做得过早,医生不能得到需要了解的信息。因为太早胚芽和卵黄囊或原始心管搏动不一定能见到,那么就不能完全判断孕囊是否在宫内,发育如何,与停经时间是否相符,单胎还是多胎等,都难准确辨别,因此停经50天后做第一次B超最合适。这次B超在具备B超检查条件和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查均可。
16周—24周内做第二次B超
最好在16周—24周内做彩色B超检查,此阶段检查不仅羊水量较多,胎儿有充分的活动空间,而且可以了解70%的胎儿发育畸形,例如脑积水、脊柱裂、脏器异位、肢体缺失等先天畸形。同时还可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和月份相符,羊水过多还是过少,胎盘附着位置等信息。这次B超最好在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亲子网http://www.8e.org.cn整理)。尽力规避上述风险。
28周—38周内做第三次B超
进一步了解胎儿发育、羊水情况和胎盘功能、胎儿方位、脐带是否绕颈等信息,为选择分娩方式提供参考依据。
临产前做第四次B超
最后一次B超主要了解胎儿和羊水情况。第三次和第四次检查最好在准备分娩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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