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爸妈,1970年阴历12月26日结婚,那一年他们都十八岁,他们的婚姻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结婚前彼此只见过一次面,连对方长什么样都没有记清楚就成家了。年少的他们离开家人独闯新疆,在这里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因为生计,他们曾经非常辛苦,两个人可谓骨瘦如柴。即便如此,我那贤妻良母的妈妈,从未改变过对爸爸的照顾,在她眼里,男人就是家里的一片天,一定要让他吃饱喝足,哪怕吃糠咽菜,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有生的希望。于是,在买不上肉的时代,妈妈尽量让爸爸吃饱馒头,在有点闲钱买肉时,桌上从没有缺过肉菜,哪怕盘子里只有两片肉,其中一片一定是爸爸的!妈妈总是对我们说:“爸爸累,要多吃点!”不善言辞的爸爸投以感激的眼神。其实,妈妈也是要跟爸爸下地干活的,可是她自己却从不主动挑肉吃。
以前,妈妈从不让爸爸干家务,都是自己包揽,后来,陆续有了我们,忙不过来了,爸爸才开始插手家务,所以爸爸是妈妈带的第一个做饭的徒弟,然后是大姐,接着是我,可是我们谁都没有爸爸做的地道。爸爸为此颇为自豪呢!现在,爸爸到我们这些儿女家吃饭,总是觉得缺味,他说我们都变质啦!我们窃笑,哪是我们变质了,分明是爸爸嘴太挑了,是他只吃得惯妈妈做的饭而已!这就是我们永远无法与妈妈相比的地方!纵使上辈子是爸爸的情人又能怎么样呢?不照样抵不过俺娘的魅力吗?所以,情人总是不能与糟糠之妻抗衡的!
如今,生活质量一再提高,妈妈仍旧按照爸爸的口味做饭,煮鸡蛋总少自己的习惯仍没有改变,我不止一次的劝:“妈!我不是买不起鸡蛋,该吃就吃啊!”妈妈一笑:“我习惯了!”真的是习惯了,我相信,她已经习惯了照顾爸爸,爸爸也已经习惯了她的照顾,相濡以沫的情意,在他们的举手投足之间显得那么自然平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看到他们,我的脑海中闪现的就是这句话,还有什么能比这句话更能诠释他们近四十年的爱情呢?那个年代他们不懂爱情,但是他们却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这份情的崇高,我爱我的父母,我更敬重他们之间这份难能可贵的感情!
幸福是什么?就是那份平淡的相守……
四十年的相濡以沫造就今天的爱意浓浓
也许这种爱并不惊天动地,但是却浓香至醇
真爱的是一份浓浓深情……
不做农民的爸爸安然过着城里人的家居生活
甘愿操劳的妈妈一举一动透着那份贤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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