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婚了,孩子由爸爸抚养,妈妈有权利每周探视一次。
但事实上,离婚后一年多,孩子都是和妈妈一起生活。
直到妈妈经人介绍开始了新一段感情,孩子被爸爸带走了。
此后,每周妈妈周一至周五到幼儿园接孩子一到两次,双休则由爸爸接。
大半年过去了,过年前农历27,孩子和妈妈在一起呆了两天,
第三天,爸爸接走了。
谁知,从此,一个多月了,妈妈至今都无法再联系到孩子。
爸爸始终不接电话。偶尔回信息,但就是不告诉妈妈孩子在哪里。
也不让孩子和妈妈通话。
虽然他们之间的恩怨无法一下子说清楚,但双方都已经有了新的生活,
为什么不能为了孩子,和平相处呢?
何况,妈妈的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阻挠探视了吧?
思儿心切的妈妈不得不把幼儿园名录打印出来,
带着孩子的独生子女证、相册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工作证等,
一家一家地去找。
可是,有个别幼儿园,
却以“孩子的资料必须保密,除了送孩子来园的家长,任何人都不能泄露”为由,
拒绝帮妈妈查询。
孩子的妈妈,带着相关证明材料,为什么还不能找自己的孩子?
这个真的要咨询一下律师人士了。唉,孩子受罪有的幼儿园不配合,后来,又请求市妇联帮助维权,对方说:“我们管不了这个,你去法院吧。”评论内容:发表评论不能请不要超过250字;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