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取消教师的职称评定

取消教师职称评定如何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社会制度更替已司空见惯。大凡一个制度,无论开始实行时有多么优越,但推行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出现很多弊端,以至于最终被废弃而由新的制度代替。这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前不久有个教育界的名人建议,取消中小学评“三好生”,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不是教育界的名人,但也从教三十来年了,从读中学算起,也接受了XXX前的教育,看到了XXX时的教育,从事了改革开放后的教育。对不同时期教育的利弊,基本说得上是心知肚明。同在中小学评“三好生”由利多变成弊多一样,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也越来越变得弊大于利了。所以,我建议取消在中小学教师中评定职称的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弊端表现在:一、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妨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各地普遍搞重点中小学。这些重点中小学都在城里,教师的中、高级职称有限额且大都向城市的重点中小学校倾斜。刚开始评定职称时,有的农村中学连一个高级教师名额都没有,有的学校有也仅一、二个而已,所占比例不过百分之二、三罢了,这使农村教师大失所望。在给教师评定职称以前,原本教师还不那么刻意追求进城,进重点学校。而评定职称以后,由于到城里,到重点学校容易评上高级职称,所以大家就一窝蜂地挖掘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手段,拼命往城里挤,往重点中小学钻。结果造成大量活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迅速集中到城里,城里的学校和重点中小学教师大量超编,偏远地方,乡镇学校严重缺编,只好请代课教师上课。结果荒废了农村教育,造成了城乡教育严重不公。现在各地又实行教师职称编制管理,根据各地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不仅继续维持这种现状,而且更有所加剧。长此以往不仅城乡教育严重失衡,连城里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教师,对教师都不公平了,还谈什么教育公平。如此发展下去,教育公平就会成为仅仅说说而已的空话,成为与时俱进的五颜六色的肥皂泡而已。二、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极大地妨碍了“教育合力”的形成,降低了教育的有效性。职称分高、中、低,按照职称获得的物质待遇当然也有高、中、低之分了。教师也食人间烟火,当然也要讲求物质利益,人人都希望获得自己应得的物质利益,才会心甘情愿地为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应该而没有评上相应职称的教师,难免会大失所望、伤心、泄气,从而降低广大教师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教师之间经过了职称的不正当竞争,难免会离心离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台。当然,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效果并不与职称成正比,能力低资历浅业绩差而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评上高级职称的并不是个别现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能力资历深业绩突出而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也不在少数。这种状况,广大教师非常清楚,我们的一些教育管理的官员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职称确实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环。现在又来培训各级骨干教师,被培训的骨干也与职称、年龄等条件挂钩。有的被学校推荐上去的骨干原本既不是学那个专业,也没有教那门学科,仅仅是有必备条件的职称和年龄恰当,外加其自愿报名以及学校领导的青睐就获得了各级骨干教师的资格而参加培训,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那个学科的骨干教师了。如此一来,教师被职称和骨干分成了三、六、九等,哪里还能形成什么“教育合力”,哪里还会有什么教育效果呢?三、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成了地方政府节约支出,降低教师待遇的手段。教师有了职称,当然也就按职称定工资。把教师的高级职称比例降低,当然就要少支出教师工资。不知道国家对于教师高、中、初级职称的编制比例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看到一些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教师职称编制管理的相关文件。例如,本人所在的直辖市[2005]66号文件附件一表二规定:市级重点职业中学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3:4:3。而最近学校宣布的是,区里给的指标是1:4:5。一百五、六十个教师的学校,每年就分一、两个高级教师的名额,现在一共才有20来个高级教师,很多条件符合的教师因名额的限制被挡在了高级教师的大门外,使他们的工资待遇比应得到的少了一大截。高级职称的比例比上级政府规定的少了一半多,有关人员还说超了编,要在今后逐步消化,如此把教师的待遇要“化”到什么程度才甘心。四、给教师评定职称,既扭曲了教师的心灵和人格,也成了有关政府部门敛财和部分基层领导腐败的手段。教师要评上职称,就必须参加各种考试,这些考试的考试报名费加买相关的资料和培训辅导的费用,是教师不小的支出,当然就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可观收入了,职称考试也就成了有关政府部门创收敛财的渠道。由于教师中、高级职称名额有限,每年到了评定职称的时候,各位有条件上的教师,都使尽浑身解数,采取目前我们这个社会能采用的种种手段(这些手段说来也简单,无非吃、喝、送、玩以致献身),争取把职称捞到手。这些一心想得到职称的教师的竞争手段成就了一些基层领导不大不小的腐败。获得相应职称的教师因被迫不正当付出,也内心不得安宁。因此而扭曲了心灵,玷污了人格。那还堪为人师表,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教育学生呢?五、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还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教师形象。要评职称就要参加计算机、外语、普通话考试,这些考试表面严格,实际情况怎么样还用说吗?学校历来被人们视为净土,教师要求学生遵守各种纪律规则,而自己面临神圣考试就将一切规则纪律置诸脑后;教师教育学生如何做人,而自己在竞争职称其实就是争取利益的时候,却扭曲了心灵,自贬了人格。还怎样去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呢?如此一代一代传下去,难怪会使人哀叹:世风日下,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原来并不神圣。也许有人说,以上理由其实不是理由,那些现象只是个别现象。其实不然,你只要深入实际,看一看听一听就知道,找点数据分析分析就明白了,职称其实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环,若不是为了几个钱,谁还在乎呢?既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妨碍了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成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绊脚石,那就说明这个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不如像废除其他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样,早些废除之,代之以切合实际的,能够真正激励教师积极性的新的办法。

同意根本是瞎胡搞,弄的老师无心教学。不如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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