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cwtsyz, 您好:
我们特以此函通知您,您发布的商品:同款/三色 2010/棉衣/男/外套/冬: http://auction1.taobao.com/auction/snapDetail.htm?itemID=3b92c22ab04ff429468cd66ecff509fe&xID=0db2&snapID=TXSGVOJ3Q3POC涉嫌商标侵权,故已被删除。
近日,淘宝网收到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的投诉,称您出售的“Jack&Jones”或“VERO MODA”或“ONLY”或“SELECTED”商品存在以下问题:不正当使用其商标;所发布的商品并非其商标权人授权生产的,故淘宝网作删除处理。如您有异议,可以直接与投诉方联系。联系人:网络维权客服,联系邮箱:weiquanteam@bestseller.com.cn。并将双方协商结果告知淘宝网,淘宝网将在收到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不侵权的证据后研究并采取相关行动。
请您检查您所出售的商品,如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淘宝网将按网站规则对您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权、最终冻结帐户等处理。 欢迎您的反馈,感谢您对淘宝网的一贯支持!
以上是淘宝发给我的信。。。。。。
首先真的很感谢淘宝对我的宽容,但我想说的是这款商品是我在代销平台代销的商品。我想代销平台的代销商品肯定是经过淘宝审核或对供应商资质有过审核的,基于对淘宝的信任,所以我做的很放心。现在出了这种事情,我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必须纠正的,但是以后在代销平台上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们分销商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肯盼给予指导!我现在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大家说说怎么办? CWTSYZ
自己顶!!!自己顶!!!帮顶一下淘宝应该尽快出台措施,这个确实不应该扣分销商的分,应该从源头(供货商)哪里抓起!
现在一天提心吊胆的 也不知什么时候 会没有来由的再扣我的分 都不敢放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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