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宣判,香港男子郭镇玮因在网上发布艺人猥亵照片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
这位名叫郭镇玮的24岁香港地区男子,在被捕时承认自己确实在2008年1月至2月间,发布了一系列陈冠希与女星的不雅照。而在其发布的140张照片中,有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指认为淫秽物品。在陈述“作案动机”时,郭某表示,自己只是为了和朋友一起分享明星闺房之事,以此取乐,并没有想到会引发娱乐圈如此的轩然大波。法官指出,虽然涉及的照片在数量上并不算多,被告也并不是以钱财为目的作案,但由于案情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对于照片中人造成极大伤害,因此判处被告入狱两月,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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