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淘宝无权认定“网络黑社会”

提要:如果组织者中有炒作信用黑色产业链的人员存在,更说明淘宝搜索排序规则已见初步成效,触及了炒信黑色产业链的利益。  (亿邦动力网讯)上周,淘宝网发出公告称,自从 7月8日淘宝对搜索排序规则进行优化修改后,部分卖家发帖造谣、要挟投放“直通车”广告,以各种方式阻挠新规则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淘宝网方面表示,将严查此类黑势力及损害淘宝购物环境的“网上黑社会”行为,对于少部分因此受到损失的商家,淘宝将会有应处理措施。  如果组织者中有炒作信用黑色产业链的人员存在,更说明淘宝搜索排序规则已见初步成效,触及了炒信黑色产业链的利益。  作为网络服务协议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淘宝与网店卖家的法律地位应是平等的,双方均应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自律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基于网络服务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理解存在分歧而协商无果,也均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再寻求解决。作为网购平台或网店卖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甚至逾越法律攻击另一方,包括网上言论攻击或网络行为攻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个网购平台企业,有什么权利定性网络“黑社会”呢,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任何企业或个人均无权认定。网上行为是否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应由执法机关调查后依法认定,淘宝网或网店卖家只能守法经营,并在平台框架内行使自己的经营管理权。淘宝网规模大了,看来也习惯于代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似乎淘宝就等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也等于淘宝,反对淘宝规则就是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淘宝是否这样的逻辑,淘宝公告的言辞表态不得不令人如是想象。  又如阿里巴巴,其诚信保障服务规则规定:“不管是否违约与侵权,也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在任何情况下,依据诚信保障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均享有免责的权利”。这样明显的霸王规则如有人反对就被认为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秩序的话,则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将永无和谐之日。虽然阿里巴巴嘴硬不认错,好在事后也悄悄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  希望淘宝或阿里巴巴今后再出台什么网规,要公开透明地多征求网商客户的意见,网商是网络服务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平台规则条款的制订或修改,网商客户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淘宝既要考虑网络技术特点及其平台发展,也要考虑如何尊重网商的尊严及其基本权利,“客户第一”不仅仅是写在纸上或嘴上说的。如霸王硬上弓那样去制定或修改规则,则难以构建和谐的网购秩序。你州官都放火了,还不许百姓点灯,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就可想而知了。  作为网购平台企业,淘宝可以自主行使网购平台的经营管理权,但相对于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即便发现相对人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依法通过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调查认定。“网上黑社会”这样过于主观应对不同言论及行为的做法极其草率,也与其倡导新商业文明并号称亚洲最大零售商圈的称号不符,也涉嫌恐吓有不同言论或客观质疑的网店卖家。淘宝通过媒体声称联合公安机关严查网上“黑社会”或“黑势力”,既然如此,就应相信公安机关,并等待司法机关的定性结论,再说黑不黑也不迟。  我们期望实体意义上的公平公正,但均应遵循程序规则去实现。无论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出现争端,首先要及时有效并客观应对,尽量协商解决或继续客观解释,最终还可依靠法律途径解决。任何一方采取非法手段,或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去主观指责,肆意攻击或恐吓打压另一方,都是不明智的。  法律法规规定了怎么做,依法照做了并努力了,没有结果,或是具体执法和其它外在问题;如没有依法照做,则是自身守法问题。信法则法大,无法则无天,法治需要信仰和敬畏,人人应当如此。  未经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认定,网购平台企业随意发布网络“黑社会”这样的定性言论,依法不妥。网络“黑社会”的严查,这是公安机关的公权作为问题。定性结论最终要靠司法机关,淘宝网无权认定网络黑社会。  网络平台应当依法经营管理,诚信守法当先自律,不自律则被他律,这是妥善解决网购纠纷,并构建和谐网络秩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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