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买家在我这买了两件衣服,一个包,送给朋友当生日礼物,而那个朋友不知道是三件货,收到快递时朋友没有打开快递查看衣服就签字了,过后两人一核对才知道少了一个包包,来找我,可是时间过的太久了,没法在查了,快递也不会承认是他们弄丢了衣物,没办法,只能由我自己来赔给买家,本来不应该是我赔的,是买家自己不看好后再签收,现在却要由我来承担,我不想因为这100多块钱让买家的利益受损,只有自己忍痛割肉了,这个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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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了,再赔我可真的是赔不起了,也希望以后买家朋友都检查仔细后在签收啊,不然碰到像我这样的卖家,受拐的是我们卖家,碰到不好的卖家受拐的可就是买家自己啦!
呵呵,我是不是个好卖家呢!!真是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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