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上学迟到被批评
张文华、李志明(均化名)是梅州市丰顺县某中学学生。两人常常上学迟到。因为上课期间校门紧闭,两人想让该校负责保卫工作的周老师开门但被拒绝。两人爬墙入校,被周老师发现后批评教育。两人对其多有埋怨。
某日,两人与罗勇辉(化名)闲谈时表示要教训一下周老师,罗表示同意。2007年10月28日晚,三人从学校门口开始跟踪周老师到家门口,以掌握其行踪。次日晚上,按照事先商量的方案,罗勇辉以接朋友为借口搭乘周老师的摩托车到丰顺县汤坑镇虎局水库,张文华、李志明则骑着摩托车在后尾随。
“教训”老师致其死亡
当周老师载罗勇辉到达目的地后,罗勇辉用刀架住了周老师的颈部,张文华、李志明上前对周老师破口大骂。周老师想用手推开刀,罗勇辉顺势往其喉部割了一刀。打斗中,罗与周双双滚下公路的斜坡。当罗勇辉往公路上攀爬时,却发现自己的脚被周老师死死拽住,穷凶极恶的罗勇辉持刀再次刺伤周老师胸部等处,导致对方受伤倒地。事后经法医鉴定,周老师系被锐器刺击颈部、左肺,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三人散去后,罗勇辉将凶器扔进水库,并把周老师的红色摩托车骑回家中。因为担心事情败露,3人将周老师的摩托车车牌、车尾箱和防护架拆掉,并将发动机号码打磨掉,然后将车推进作案现场附近的水库中,意图让警方误认为周老师是因交通事故死亡。
案发后,罗勇辉害怕得不敢睡觉,觉得死者的鬼魂天天都跟着他,只能躲到床底下,于是弄来个辟邪铜钱,随身携带。张文华还送来两张“符”和“辟邪草”给其消灾避祸。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年后三人落入法网。
日前,梅州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罗勇辉无期徒刑,张文华10年徒刑,李志明7年徒刑。三被告人还要共同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84万多元。
现在的学生太没有教养了!
一点人性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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