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锋,本姓苏,名铸。1921年2月出生于山西省交城县。1937年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参加抗日游击队,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华国锋任山西交城县工、农、青、妇、武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后任中共山西交城县委书记,晋绥军区边区第8专区汾阳县牺盟会特派员。
1945年任交城县委书记兼县武装大队政委,阳曲县委书记兼县武装大队政委。1949年1月任晋中区第1地委宣传部部长。
1949年8月随军南下,任湖南省湘阴县委书记兼县武装大队政委。1952年春任湘潭县委书记,后任湘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党组书记。1954年任湘潭地委书记。1955年任湖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1958年7月任湖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1959年12月任湖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兼省政协副主席。1960年3月任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兼省政协副主席。1963年兼湘潭地委书记。1965年兼韶山灌区工程总指挥部指挥长和政委。
1968年4月任湖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1970年5月任湖南省革委会代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0年11月任湖南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1971年10月至1975年8月兼广州军区政委。1971年11月至1977年6月兼湖南省军区第一政委。
1971年“9.13”事件后调中央,任国务院业务组成员、副组长。1972年3月至1977年3月任国家公安部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3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他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并参加政治局的工作,8月中共十大上被正式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1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76年2月3日,华国锋被毛泽东提名任国务院代总理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1976年4月7日,华国锋被毛泽东提名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
1976年10月7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他担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后经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予以追认)。1977年3月-1982年4月兼中央党校校长。1978年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国务院总理。
1980年9月第五次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提议,接受他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华国锋正式辞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
中共九届中央委员,十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一副主席、主席,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主席、副主席,十二至十五届中共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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