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诚信

人物:从事电子商务六年,一直实名经营电子商务的二十四岁小伙 暂叫小明

故事:被骗后认为诚信才能取信客户,利用诚信挣钱发财,建议他人也使用诚信挣钱

小明的网店已经开了六年,他的同学大学毕业开始找工作时,二十四岁的他已经成为自给自足的老板。小明说,他是趁着电子商务在网民中的风靡,利用诚信捞到了第一桶金。

二○一○年七月一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早已进行过实名登记的小明,感觉这是一次网店经营者诚信的“试金石”。

被骗后认为诚信才能挣钱

二○○四年,小明十八岁,高中毕业,他放弃已经考上的大学,离开内蒙古老家,到外地创业。

吴紫光的第一站选择了成都,“成都生活成本低,又是西南的经济中心。”

找货源,拍照,放图,邮寄发货,小明成了多面手。一次上当,让他对网站前途感觉担心,又让他从中找到了诚信的出路。

吴紫光为了及时上货,先给一家网络货源商汇去800元钱,但对方收钱后消失。小明向供货商所在的网络平台询问信息,被告知对方不是实名登记,无法找到。

“骗子怎么会告诉你他是谁?而不告诉你他是谁,你会不会认为他是个骗子?”小明体会到,在不是面对面的网络销售中,卖家的诚信重要,让人相信更重要。

小明除了频繁和客户交流,了解他们对移动电源的需求外,也为自己的网店办理了实名登记,把自己的真实信息放到网上,为店铺挣信用,“顾客知道确有其人,才会进一步相信你。”

二○○五年夏天,小明第一次一个月赚了1.6万元。打那以后,吴紫光的店开始走上坡路。

将诚信带到北京

二○一○年是小明经营网店的第六个年头,他把店铺搬到了北京,“北京客源多,货源多,能接触到各种网络经营的政策信息。”

今年七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意见,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普查,重点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我的淘宝店一直是实名制。”和顾客谈生意时,小明会交代自己的店有实名登记。“有任何问题我都跑不了,咱的身份证是备案过的。”他常常和客户这样调侃。

当时“实名制”规定让不少网店经营者担心,工商登记会不会是网店征税的前奏。小明认为“实名制”不会构成任何威胁,“可能会因此砍掉一部分没有登记的商家,真正做生意的店铺不会在意实名”。

他说,网购获得的商品一旦出现问题,好信用的商家会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如果碰上“黑商”,可以找运营平台的有关部门投诉,“实名”在这种时候才体现出价值。

认为诚信应该升级

小明认为实名登记后,仍然有不诚信的现象。

他说,网络销售中的不诚信行为并不少见,比如违规操作刷信用,就是在购物网站中,买卖双方在无实际成交的情况下做出“满意”、“制度。他觉得,电子商务给了年轻人一个创业就业的平等机会,但要在电子商务上挣钱,特别是挣大钱,就必须得诚信”。

现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经营者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服务。 网店炒作信用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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